《==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周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洒水车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周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洒水车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CXJ-2018001 三、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3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04月09日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洒水车采购 | 襄阳金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 张店区山泉路210号 | 130000.00 |
七、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董瑞华、沈海燕、王能国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周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周村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1370643610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联系人:巩女士 毕女士 联系方式:0533-2293772 15695472536 邮箱:sdtc0533@163.com 发 布 人: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