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工商行政管理(中午公告)局通州分局永乐店工商所维修工程项目中标公告4月10日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的委托,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永乐店工商所维修工程项目中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BJJF-2018-3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JJF-2018-321 项目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永乐店工商所维修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10-6710368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955362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用途: 自用 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03日 总中标金额:48.77290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市富美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林校路69号院69-3号3层 | 48.772909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877.2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 评审专家名单: 闫红、罗奇、詹雪兰、王文焕、戎一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永乐店工商所维修工程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北京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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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通州 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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