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闽侯县实验小学昙石分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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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121]HK[GK]2018002 |
3、采购人名称: | 闽侯县实验小学 |
地址: | 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号 |
项目负责人: | 陈清华 |
联系电话: | 15980220737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区401 |
评审部经办人: | 林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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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7578026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3-16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4-10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以上三家投标人均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闽侯县实验小学昙石分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项目 | 定制等 | 定制等 | 1 | 759685元 | 759685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州市风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街心路32号首邑商业步行街A区7#401 | | 中标金额 | 75968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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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1.1395275万元 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详见投标文件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江丽铭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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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龚以霖,陈嘉元,汪水春,李南芳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