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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灵川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采购(GXDHGLZB20180212(上午发布))中标结果公告4月11日

时间:2018-04-11 11: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5396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西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关于: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灵川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采购(GXDHGLZB20180212(上午发布))中标结果公告4月11日的信息
来源:广西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灵川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采购(GXDHGLZB20180212(上午发布))中标结果公告4月11日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就“桂林市灵川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DHGLZB201802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DHGLZB20180212

项目名称:桂林市灵川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阳志文

联系方式:0773-285833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先生 0773-68123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阳志文 0773-285833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总中标金额:10.9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序号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金额(万元)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10.998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陈庆霖、韦军、陆孝波、李均定、韦智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A分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分标废标。

B分标:中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中标人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中标金额:壹拾万零玖仟玖佰捌拾元整(¥109980.00元)

中标标的基本信息:

B分标:

项号

中标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服务要求

1

备用线路租赁服务

1

109980.00

服务期:3年

未中标情况:

B分标:

未中标人名称

评标得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58.7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53.49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及电话: 韦先生  0773-681232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联系人及电话:阳志文  0773-28583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6812818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4月11日


来源:广西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广西   项目   租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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