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2019年度元和街道道路桥梁小修保养中标公告4月15日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2018-2019年度元和街道道路桥梁小修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元和街道道路桥梁小修保养 项目编号:SZHXDL2018-XC-G-002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服务期限:共计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第二标段扣除前四个月巡查养护服务)。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8年3月14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钱雁飞、顾卫国、钱礼芳、王伟新、张贤、陈夏、陈晓娇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春申湖路以北(含春申湖路)道路桥梁小修保养 中标单位:苏州泰祥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群星二路6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佰叁拾万零叁仟壹佰壹拾叁元伍角柒分(¥7,303,113.57) 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标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春申湖路以北(含春申湖路)道路桥梁小修保养 | 巡查养护 | 1152000 | 24个月 | 费用固定,24个月,按月平摊,考核结算。 | 2 | 零星维修 | 5893000 | 暂定费用,按实际发生并经审计后数量结算 | 3 | 桥梁装饰与照明设备维修 | 158113.57 | 4 | 零星工程 | 100000 | 清单中未出现的维修项目,工程量与单价以审计为准 |
第二标段:春申湖路以南(不含春申湖路)道路桥梁小修保养 中标单位:江苏广吴建设园林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松陵镇交通南路25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佰肆拾伍万伍仟柒佰陆拾柒元零贰分(¥9,455,767.02) 中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标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春申湖路以南(不含春申湖路)道路桥梁小修保养 | 巡查养护 | 840000 | 20个月 | 费用固定,20个月,按月平摊,考核结算。 | 2 | 零星维修 | 8196000 | 24个月 | 暂定费用,按实际发生并经审计后数量结算 | 3 | 桥梁装饰与照明设备维修 | 319767.02 | 4 | 零星工程 | 100000 | 清单中,未出现的维修项目,工程量与单价以审计为准 |
六、中标服务费: 1、收费标准:按以下收费标准下浮55%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 第一标段:人民币肆万伍仟伍佰贰拾肆元整(¥45,524.00) 第二标段:人民币伍万贰仟肆佰叁拾伍元整(¥52,435.00)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联系人:陈 夏 联系电话:0512-65756535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959号 (二)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燕萍/张涵文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00462/69560668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1室 邮政编码:215021 八、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来源: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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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道路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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