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壮(下午发布)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企业采购【招标编号:GXZC2018-G3-14780-JGJD】中标结果公告4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的委托,就“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企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8-G3-14780-JGJD)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18-G3-14780-JGJD 项目名称: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企业采购 项目联系人:冼工 联系方式: 0771-285124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工 0771-229918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企业采购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冼工 0771-285124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5日 总中标金额:1427.231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通业大厦南塔1606室 | 696.993000 | | 2 | 广西天华盛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南宁市盘岭路1号盘岭庄苑J栋J-12号202、203、208、516室 | 730.2386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每家入围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肆万元整(¥40000.00)。 评审专家名单: 黄碧燕(组长)、黄异、李正文、郑惠芳、钟钰(采购人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企业采购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8年4月10日就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企业采购【招标编号:GXZC2018-G3-14780-JGJD】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企业采购【招标编号:GXZC2018-G3-14780-JGJD】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选定2名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计划采购量:36260 斤花生油, 145440斤食用调和油, 2496300 斤大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18年3月20日 四、 评标日期:2018年4月10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碧燕(组长)、黄异、李正文、郑惠芳、钟钰(采购人评委) 五、 评标结果信息: 入围供应商一: 1.入围供应商名称: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2.入围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通业大厦南塔1606室 3.中标价:人民币陆佰玖拾陆万玖仟玖佰叁拾圆整(¥6969930元) 4.服务期限:1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为准)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花生油:12.3元/斤,食用调和油:4.35元/斤,大米:2.36元/斤。 数量:花生油:36260 斤,食用调和油:145440斤,大米:2496300 斤 服务要求: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 入围供应商二: 1.入围供应商名称:广西天华盛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入围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盘岭路1号盘岭庄苑J栋J-12号202、203、208、516室 3.中标价:人民币柒佰叁拾万贰仟叁佰捌拾陆圆整(¥7302386元) 4.服务期限:1年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花生油:13.3元/斤,食用调和油:5.7元/斤,大米:2.4元/斤 数量:花生油:36260 斤,食用调和油:145440斤,大米:2496300 斤 服务要求:食用油、大米配送服务 六、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每家入围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肆万元整(¥4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金额为:捌万元整(¥80000.00)。 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1-229918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冼工 联系电话:0771-2851243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4月15日
来源: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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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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