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4-16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098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3月26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4月16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 | 办公物业管理 | 3年 |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744529.32 |
采购单位: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丹东街道万象路516号/65737292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奉路35-1
评委会名单:周伟敏、谢台馥、章有国、汪丹薇、励荣荣、林爱月、郑尚银 |
| 六、采购文件: | 098G县丹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_2018416151720.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17 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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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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