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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路政局沿江通道(中午公告)浦东段(越江-五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中标公告4月17日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路政局的委托,就“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五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五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项目联系人:罗洁敏 联系方式:021-6378783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路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徐家汇路5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要求: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五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包括分析网格局及外高桥港区的疏解通道和路网完善方案研究,G1501浦东段的选线方案研究等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蒙自路360号蒙自大楼3F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洁敏 021-6378783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8日 总中标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170号 | 105.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评审专家名单: 陈烨、唐海雯、秦瑛、王璟初、林海榕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上海市路政局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五洲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范围为越江隧道接地点~五洲大道立交以南,全长19.2KM。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上海城建院上海市政院联合体编制的项目建议书能充分分析项目背景和现状条件,论证了项目的必要性,工程总体方案和设想详尽,完整。综合实力明显优于其他俩家投标单位。
来源:上海上海市路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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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上海 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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