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莒南县涝坡镇省派“第一书记”帮扶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莒南县涝坡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26日委托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全过程代理莒南县涝坡镇省派“第一书记”帮扶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事宜,本项目工期:90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2018年4月16日下午14:30时投标截止。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加投标的单位有临沂兰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沂水县顺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安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广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江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华龙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9家公司,投标有效期为90天,2018年4月26日下午14:30时在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开标,经评委评议,确定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单位:山东江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84.11(元/平方米),工期:90天,质量:合格。 现对该工程中标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0日。投标单位或其他单位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9-7229007,0539-7111130。 招标人:莒南县涝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