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双阳区石溪河生态景观带(雕塑公园)绿化景观提(第一次)标改造工程一标段(广场东侧)施工招标中标公告4月18日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石溪河生态景观带(雕塑公园)绿化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广场东侧)施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DQZB2018-02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QZB2018-026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石溪河生态景观带(雕塑公园)绿化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广场东侧)施工招标 项目联系人:聂晓光 联系方式:1317901659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聂晓光1317901659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无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经理0431-828798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8日 总中标金额:3851.616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吉林省东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311室 | 3851.6166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6.530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杨海芳、叶霞、高睿、高建华、梁金花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长春市双阳区石溪河生态景观带(雕塑公园)绿化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广场东侧)施工招标”业务。该项目于2018年04月17日上午09时30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 目 名 称 :长春市双阳区石溪河生态景观带(雕塑公园)绿化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广场东侧)施工招标 项 目 编 号 :DQZB2018-026 开 标 日 期 :2018年04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估法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4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9月20日;计划工期 :516日历天。 评 委 名 单 :杨海芳、叶霞、高睿、高建华、梁金花 长春市双阳区石溪河生态景观带(雕塑公园)绿化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广场东侧)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第一名: 吉林省东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86.00分 第二名: 吉林省佳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78.32分 第三名: 吉林省晟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77.00分 经评委会综合评定后,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东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3851.6166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佳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3851.8343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晟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3851.3641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码:91220112059632037T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18年04月18日至2018年04月20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82879888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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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吉林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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