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港(2018)市港北区根竹镇乡改镇建设项目追加设计服务(项目编号:GSCG-GG-2018-04)单一来源结果公告4月18日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乡改镇建设项目追加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乡改镇建设项目追加设计服务 项目联系人:区伟 联系方式:0775-457840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荷城路华泰官邸1号楼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区伟 0775-45784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乡改镇建设项目追加设计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SCG-GG-2018-04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乡改镇建设项目追加设计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陆万元整(¥60000.00)。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乡改镇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原委托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广西恒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在实际开展设计工作过程中,由于项目使用方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作较大修改,增大设计方的工作量,根据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条款11.5款的规定,设计方提出增加合同价款,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又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本项目追加设计服务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广西恒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西恒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原南宁地区机关服务中心大楼)大帝宾馆北面第七层711房 成交金额:陆万元整(¥60000.00) 七、采购人员名单:区伟、韦宇、罗文科 八、公告期限:至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网上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区伟、0775-4578406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荷城路华泰官邸1号楼4楼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黄艾, 0775-426691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大西南农产品综合市场11栋4号 3、监督部门:贵港市港北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5-4258699 潜在供应商认为本单一来源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 1、协商报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23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 0775-426691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总中标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恒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原南宁地区机关服务中心大楼)大帝宾馆北面第七层711房 | 6.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公告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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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广西 设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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