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成都市新都区污水处理厂大修及重(肆月)置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公告4月19日
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成都市新都区污水处理厂大修及重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川正科【018】-(采)字第 0035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川正科【018】-(采)字第 0035号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污水处理厂大修及重置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8-89392590-80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清源路90号人力资源市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28-6462470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万和商业广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9392590-80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8日 总中标金额:373.60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四川金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 | 373.6032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5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SC0107410,SC0100179,SC0104883,SC0104725,SC0109957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新都 工程 招标
上一篇: (2018)大厂县城中五个村道路清扫、清运和保洁服务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4月19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