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2018年“宜长兴”五粮液酿酒专用粮基地高粱配方肥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2201800005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游天、胡强,0831-2339389、2200151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 |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金鱼井街20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1-2332738 |
| 项目联系人 | 李游天、胡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4-19 11: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4-16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8-04-19 11: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3-24 21:23 |
| 总中标金额(元) | 1081125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高粱配方肥;规格型号:专用肥料;数量:375;单价:2883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宜宾长江化工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金星村六社;供应商联系方式:杨永康;中标金额:1081125.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赵昆(评审组长)、吴开华 、潘洪春 、黄光焰 、伍燕翔(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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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赵昆(评审组长)、吴开华 、潘洪春 、黄光焰 、伍燕翔(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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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提升高粱生产能力;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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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191e087016257020f852782.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F5119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一、交货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项目履约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本结果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五、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六、收取标准: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6169.3元);七、监督部门: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5137。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