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教师办公家具项目按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予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和西路729号 联系电话:0574-86612514 二、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 联系电话:0574-86372130 三、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教师办公家具 项目编号:ZHZFCG2018010G008 四、中标公告期限:1天 五、定标日期:2018年4月20日 六、中标内容:教师办公家具 中标人:宁波富华家私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机电工业园区盛兴路268号 七、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