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122018000022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 |
| 代理机构 | 四川拓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元市蜀门北路一段永隆城市绿洲B栋一层A-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881162422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人地址 | 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308128914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08128914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4-19 16: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4-19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4-19 14: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3-28 17:11 |
| 总中标金额(元) | 2328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2328000元;服务要求:(一)编制《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二)根据方案的内容,完成农用地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三)根据详细调查的结果,编制《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四)根据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编制《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3号楼25楼8号 ;供应商联系方式:吴静;中标金额:2328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德茂 康超勇 缑毅 王怀禄 邱群男(业主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李德茂 康超勇 缑毅 王怀禄 邱群男(业主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 详查:本项目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区内水域面积约5亩、水深0.5m的集水池治理,30亩堆场区(堆积方量4万m3),1500亩农用地重金属污染土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详查内容包括范围内疑似农田重金属污染源。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采样点根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T 166 -2004)要求进行土壤布点监测,根据“随机” 和“等量” 原则,采用简单随机、分块随机、系统随机等相结合的取样方法,采用对角线法、梅花点法采取0-20 cm耕作层土壤混合样不少于40个。原则上每10个布点设置一个土壤剖面,现场再根据成土母质、耕作类型遗迹地理地貌变化情况做适当的增减,每个土壤剖面采集2个样品。土壤样品检测包括采样费、前处理及分析费用,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T 166 -2004)要求监测的常规项目,包括:镉、铬、锌、镍、砷、铜、汞、铅8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土壤pH值、六六六、滴滴涕、阳离子交换量等。根据《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对项目范围内疑似污染源进行调查。检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镉、铬、锌、镍、砷、铜、汞、铅、pH值。根据调查期间农田农作物种植品种,采集当季生长农作物,检测农作物可食部分污染物含量,不低于40个样品,具体数量根据调查期间生长农作物而定。检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镉、铬、锌、镍、砷、铜、汞、铅、pH值。在灌溉期,选取项目范围内主要灌溉渠进行底泥、灌溉水取样分析,采集代表性样品不低于30个,检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镉、铬、锌、镍、砷、铜、汞、铅、pH值。至少选取3个点位,根据项目实施时间,采集不低于15个大气沉降样品。检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镉、铬、锌、镍、砷、铜、汞、铅、pH值。详查结束应提交详查报告。2、风险评估根据详查结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农田土壤污染危害性即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农田重金属疑似污染源,应包括污染源场地风险评估。3、实施方案编制:根据详查结果,参照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目标与范围、土壤修复技术比选、土壤修复方案编制、经费预算、组织实施、效益分析、可行性分析、环境保护等方面。实施方案应针对土壤污染程度、土地性质、用途、农产品结构等不同,确定土壤治理修复目标(安全利用或修复治理),修复治理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相应要求。三、验收标准1、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朝天区财政局关于〈朝天区政府采购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验收。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按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实施方案必须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四、履约时间和方式 合同约定。 |
| 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照代理协议约定,按照中标金额的1.6%收取,共计人民币:37280元,大写:叁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26b5bbe01626b96ae9700f3.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M746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