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农牧业局秸秆粉碎机成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22201800013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 |
| 代理机构 | 自贡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贡市富顺县钟秀街西段星河国际商业步行街2栋6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0813-7799562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农牧业局 |
| 采购人地址 | 富顺县富世镇望云北路11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3-5155296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7799562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4-20 11: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4-19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4-19 12:0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3-29 17:52 |
| 总中标金额(元) | 24892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主粉碎工作机等产品;规格型号:TRC120;数量:1;单价:156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富顺县天涯农机经营部(属小微企业扣除6%);供应商地址:富顺县东湖镇东湖商城8号楼1-8号;供应商联系方式:曾先生;中标金额:24892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何光建、葛杰、张良德、李小平、江云发(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何光建、葛杰、张良德、李小平、江云发(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为切实控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26b63a301626f596ae904e4.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A05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预算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收取人民币31412元)。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