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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朝阳区人民政府太阳宫地区办事处太阳宫机关食堂服[上午发布]务项目中标公告4月20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太阳宫地区办事处的委托,就太阳宫机关食堂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DH-2018-01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H-2018-013 项目名称:太阳宫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10-64956207-800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太阳宫地区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7号院7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415800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用于公共服务,太阳宫机关食堂服务,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电 话:010-64956207-8003 ;传 真:010-64956207-801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20日 总中标金额:297.8335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西国贸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河东侧路1号院2号楼 | 297.8335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82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宇、傅连喜、余于河、王树森、李彪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太阳宫机关食堂服务项目。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来源: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太阳宫地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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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朝阳区 招标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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