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政务网络通信服(2018)务框架项目的中标公告4月23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的委托,就“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政务网络通信服务框架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SZCH2018-Y-G-01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ZCH2018-Y-G-01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政务网络通信服务框架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刘虹 联系方式:0512-651617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迪0512-6668040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虹0512-6516179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3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20日 总中标金额:1952.31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苏州市竹辉路天微巷1号 | 540.864000 | | 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300号 | 1411.452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 张钰鸿、徐汀荣、范骋宇、张道军、杨迪、唐赟、朱伟荣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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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苏州 网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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