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住房保障中心新津兴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18000112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
| 代理机构 | 成都市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行政审批局A区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毛老师,028-82520017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住房保障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新津县五津镇五津东路144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682737703 |
| 项目联系人 | 文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82737703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4-23 14: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4-17 10:40 |
| 中标日期 | 2018-04-23 14: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3-27 16: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新津兴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财务费用7.0%/年元;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新津花红堰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津县兴园3路龙王渡小区二期3幢;供应商联系方式:龚李彬;中标金额:财务费用7.0%/年.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资格审查小组:潘俊宁;评标委员会:SC0112698,SC0111453,SC0104964,SC0100725,SC0109393,采购人代表:樊仁勇,刘朋飞。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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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成员 | SC0112698,SC0111453,SC0104964,SC0100725,SC0109393,采购人代表:樊仁勇,刘朋飞。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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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260203b0162668a52d50b94.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N78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1.“总中标金额(单位:元)”见“中标详细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编号:新津政采招[2018]024号,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项目编号:510132201800011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00006933。 3.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2520017,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新津县财政局,地址:新津县五津镇武阳西路163号,联系电话:028-82520054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