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甘化园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2个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甘化园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2个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项目(项目编号:HJZB201801F1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JZB201801F13 项目名称:甘化园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2个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项目联系人:樊琳 联系方式:1860771279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覃塘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雪春 0775-465650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甘化园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14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樊琳 1860771279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24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龙光·君御华府8号楼一层101-109号(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38号(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 1、甘化园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咨询设计费率报价 (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64(%)、岩土工程勘察:综合单价 135 元/米、工程测量:综合单价 0.23元/平方米; 2、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咨询设计费率报价 (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64(%)、岩土工程勘察:综合单价 135 元/米、工程测量:综合单价 0.23元/平方米; 服务周期:总工期计划为4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完成基础资料收集之日起计算。 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梁向阳(组长)、林左钊、龙志生、陈玉金、周志明(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甘化园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2个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未中标人得分及排序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投标人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得分 | 排序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68.14 | 2 | 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59.17 | 3 | 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 57.71 | 4 |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2、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来源: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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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工程 项目 广西 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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