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建设专项规划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4-24 |
| 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建设专项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GBD-20181032F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建设专项规划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4月03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4月24日 |
| 五、中标内容: | 子包号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服务类 | 1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1040000.00 | 评委会名单:赵烨昕、夏紫光、范菽英、万国龙、朱方正 |
| 六、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定稿_201842412257.docx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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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祯祥、李骁翔、张芝燕 电 话:0574-87317830 传 真:0574-87317660 电子邮件:nbgdzb@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01室 采购单位: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褚佳慧 联系电话:87197835、1526785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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