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山大学(上午发布)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中标公告4月25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委托,就“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项目(项目编号:0724-1801D96N074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724-1801D96N0742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 项目联系人:陈明勇 联系方式:020-3786053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20-8133236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帆 020-3786052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24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 1 | 广东新又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2层01.02.03.07单元 | 蔬菜 | null | 25.000000 | | 2 | 广东新又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2层01.02.03.07单元 | 冻品类 | null | 17.5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8.0492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人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标准,各包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 20% 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 (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0724-1801D96N0742)中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委托,于2018年4月12日就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0724-1801D96N074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D96N074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本部及南院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干货调味料、蔬菜、粉面、冻品类)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5955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新又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启柱;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2层01.02.03.07单元(包2); 2、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新又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启柱;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2层01.02.03.07单元(包4);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下浮率 | 蔬菜 | 新又好农场 | 1765711.8公斤/3年 | -- | 详见招标文件 | 25% | 冻品类 | 省冷广弘食品 | 83745.18公斤/3年 | -- | 详见招标文件 | 17.5% | 七、评审日期:2018年4月12日;评审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负责人:陈超敏 成员:陈超敏、何欣、钟云、方河炎、阮萍、蒋侬辉、叶梅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人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 20% 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元):包2:¥68,000.00;包4:¥12,492.8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包1:干货、调味料、包3:粉面类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照相关法规,包1、包3招标失败。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1332365 传真:020-81332503 邮编:510700 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1332365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子华,陈明勇 联系电话:020-37860526,3786053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A HREF="http://www.gmgitc.com/Notice/DownloadFile.aspx?FileID=11675"><FONT COLOR="#0000FF">招标文件下载</FONT></A>)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4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东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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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医院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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