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四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222018000090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 |
| 代理机构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胜县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陆先生,0826-6300203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武胜县沿口镇小东街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26-6212679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6-6212679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4-24 15: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4-18 15:00 |
| 中标日期 | 2018-04-18 18: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3-29 16: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560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武胜县仁和四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第二次);规格型号:1;数量:1;单价:56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武胜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80718万元,付款方式分为17年偿还,中标金额,56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供应商地址:武胜县小东街4号;供应商联系方式:杜佳秋;中标金额:560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王良洪、许祖敏、文向华、胡鹰、刘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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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成员 | 王良洪、许祖敏、文向华、胡鹰、刘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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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招标文件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270100b01627100553a04ec.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E47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