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甘肃海天竞谈(货物)2018-012号 |
| 采购项目名称乌兰县2017年退牧还草工程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6.0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5.97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6日 |
| 评标日期2018/01/25 09:30 |
| 定标日期2018/04/25 11:00 |
| 各包要求 中标供应商:青海恒茂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59700.00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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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蒋振海(组长)、扎西卓玛、陈青安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乌兰县农牧局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3709771188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联系人:芦先生联系电话:0971-6518411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乌兰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7-824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