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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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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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改造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SBCG2018000057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4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4月26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改造工程 | 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南区明水路1号 | 938905.5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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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对登州路22号丙一楼、二楼大厅及部分房间进行改造。938905.56元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包:苏保华、周嵘炜、姜淑芬、赵凤平、王章胜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1包: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63.5、64.3、65.2、69.5、70.5)、青岛艺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9.5、60.0、61.2、62.5、64.5)、青岛新城发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0、57.0、58.0、59.0、60.5)、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56.0、56.2、57.5、60.0、60.0)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地址:平安路41号 |
| 联系人:王璇 |
| 联系方式:88691091 |
| 2.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台市(州)莱山区县(区、市)山海路街道(路、乡、镇)117号号(村)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
| 联系人:刘晓娜 |
| 联系方式:85698877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
| 收费金额:93.890556(万元) |
市北法院诉讼中心改造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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