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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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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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路与长沙路东南侧违建改造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SBCG2018000051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30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4月26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黑龙江路与长沙路东南侧违建改造项目 | 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振华街87号 | 1047111.1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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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清单报价:1047111.17元;2、暂列金额:40000元;3、最终报价:1047111.17元。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包:徐公波、王廷华、乔常胜、刘瑶、张晓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1包: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59.4、60.5、60.5、60.8、66.0)、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56.5、57.7、58.5、59.5、61.0)、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1、59.0、59.0、59.0、61.0)、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4.2、55.3、56.0、57.0、60.0)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合肥路街道办事处 |
|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宁安路58号 |
| 联系人:徐立顺 |
| 联系方式:66952967 |
| 2.代理机构:青岛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区县(区、市)福州北路街道(路、乡、镇)159号(村)2号楼704 |
| 联系人:吴蕾蕾 |
| 联系方式:0532-88517885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工程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450万元。 |
| 收费金额:1.032978(万元) |
黑龙江路与长沙路东南侧违建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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