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彩塔农贸市装[2018]修场改造工程中标公告4月28日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彩塔农贸市装修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G18-03-009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G18-03-0092 项目名称:彩塔农贸市装修场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徐祯宇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刃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1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工期: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5月25日,4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 |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及财政拨款进度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4 |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费用:由投标人自付 | 5 | 质量保证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 6 | 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5% 质保金:工程结算价的3%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祯宇0242272229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28日 总中标金额:87.8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辽宁恒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8785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3177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的标准招标代理费收费依据: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的收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不足壹万元的按壹万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缴纳方式:现金或电汇 评审专家名单: 张静哲、黄卫国、王刃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彩塔农贸市场装修场改造工程 中标价:878500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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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装修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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