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校园文(2018)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4月28日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的委托,就“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243-456OTC18062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243-456OTC1806204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吴丹余、郑建忠、杜磊 联系方式:0755-829490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立昌0755- 278522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校园文化设备项目工程要求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标准来进行建设,从而使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拥有国内一流的现代化信息系统。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丹余、郑建忠、杜磊0755-829490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28日 总中标金额:48.59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人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网==》
深圳市旭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中标品牌型号 | 艾昱祥 P4 | 中标人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办前进路西侧冠利达大厦一栋1606房 | 数 量 | 一批 | 中 标 金 额 | 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玖佰柒拾伍元整(¥48.5975万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72896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评审专家名单: 叶建方、李山、陈军、潘晓宁、邓琼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 | 数量 | 财政预算 | 校园文化设备采购 | 一批 | 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元) |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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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东方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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