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18CGXMPY0054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5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4月2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电子显示屏 | 平邑县亿佳科技有限公司 | 平邑县浚河路一中大门东 | 小写:258600.00 大写:贰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 |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曾宪臣、王连峰、杨尚峰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平邑县实验小学 地址:平邑县莲花山路 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1526999553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邑县朝阳路与蒙阳路交汇执法局小区2号楼西单元101 联系方式:孙工 联系电话:0539-2090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