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房山区园林绿化局2018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4月](第一标段)(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5月3日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就2018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标段)(设计)项目(项目编号:wycz30118-00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wycz30118-008 项目名称:2018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标段)(设计)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联系方式:010-8936864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伟,010-6935315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内容:2018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标段)设计。 采购用途:2018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标段)设计(包括方案及后续设计工作和服务)。 合同履行日期:7日历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晓宇,010-8936864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3日 总中标金额:12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1号国宾写字楼605室 | 125.9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明细:差额累进法,中标价为准数100万以下系数为1.5%,100-500万元系数为0.8% 。 评审专家名单: 王文秀、龙金花、李勇、付琳、郑玉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名称:2018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标段)(设计)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共涉及6个乡镇街道。包括:拱辰街道、西潞街道、城关街道、长阳镇、窦店镇、韩村河镇 建设规模:约169900平方米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工程名称:2018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标段)(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WYCZ30118-008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935315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于晓宇 电话:010-89368642 传真:010-89368096 定标日期:2018年05月03日 2018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标段)(设计)已于2018年05月03日公开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依法成立的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评标得分86.74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投标报价1259000元;设计周期:7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宇;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编号:(2014)1117035;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评标得分75.39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投标报价1270900元;设计周期:7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韩炳越;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编号:073330738;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景观园林设计有限公司(评标得分64.96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投标报价1286000元;设计周期: 7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李燕彬;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编号:10707B04902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连续5日(2018年05月04日至2018年05月08日)。 公示期内本项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的,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特此公示。 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8]103号 日 期:2018年05月03日
来源:北京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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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设计 项目 招标 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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