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大汇丰商学院411教室多媒体建设(肆月)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5月3日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委托,就“北大汇丰商学院411教室多媒体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243-456OTC18079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243-456OTC1807904 项目名称:北大汇丰商学院411教室多媒体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郑建忠、吴丹余、刘海红 联系方式:0755-829490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山区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武老师0755-260353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北大汇丰商学院411教室多媒体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建忠、吴丹余、刘海红0755-829490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3日 总中标金额:22.57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中标人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深圳市华拓科技有限公司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日)内 | 品牌/型号 (主要设备) | 液晶激光投影机:索尼、推拉搪瓷白板:起航 等 | 中标人地址 |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祥路清湖工业园宝能科技园9栋A座5楼AB单元 | 数 量 | 一项 | 中 标 金 额 | 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柒佰叁拾元整(¥ 22.5730万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最低收费按七千元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易昱红、郭思明、刘烨、高拥军、武进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教室多媒体建设设备采购 数量单位:1批 财政预算: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叁佰元整 (¥228,300.00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东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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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深圳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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