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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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固定垂直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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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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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固定垂直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81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23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5月3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固定垂直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 | 潍坊宇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夏庄镇高新一路158号 | 1050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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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包:江玮、李福祥、刘福太、施来顺、孙前程、燕会东、于淑花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1包:潍坊宇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88.51、91.51、91.81、92.51、93.51、93.51、94.51)、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39.78、40.28、42.28、42.28、44.28、45.78、46.28)、河南星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8.5、72.0、73.1、73.6、78.0、78.0、80.0)、山东众诚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9.42、49.42、49.52、50.72、51.42、54.42、55.42)、苏州莲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2.88、47.88、47.88、49.18、49.88、50.68、51.88)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
| 地址:潍坊市阳光大厦11楼西区(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
| 联系人:逄少?(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
| 联系方式:8095917(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
| 2.代理机构:潍坊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潍坊市(州)高新县(区、市)清池街道(路、乡、镇)永春社区号(村)健康东街以北惠贤路以西怡和第一城D-2 |
| 联系人:索菲菲 |
| 联系方式:0536-720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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