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费县人民法院办公楼1-10楼房间窗台板、窗帘盒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办公楼1-10楼房间窗台板、窗帘盒改造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QDXDCGXM2018002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 年 04 月 11日 四、开标日期:2018 年05月04日10点00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A | 费县人民法院办公楼1-10楼房间窗台板、窗帘盒改造 | 山东强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兰山区通达路与济南路交汇路西300米 | 444052.99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訾建华、王燕、 杨涛、赵丙安、 张永华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费县人民法院 地 址: 费县建设东路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 0539-5790019 2.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城新区紫晶大厦 联系人:刘亚萍 联 系 方 式: 15963921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