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仪器采购项目-品目一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公告次数:1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发布日期:2018-5-7 一、项目编号: NBJT-201817 二、项目名称: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仪器采购项目-品目一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3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5月4日 五、公告内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857178 联系地址:宁波市余姚市北环西路12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 联系电话:0574-22220135 联系地址:余姚市白云商贸中心577室 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仪器采购项目-品目二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8-5-7 宁波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就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仪器采购项目-品目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NBJT-201817 二、项目名称: 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仪器采购项目-品目二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3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5月4日 五、中标内容 中标单位名称:浙江哈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上河村 中标金额:38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1 | 微生物显微镜 | 1台 | 德国卡尔.蔡司(Carl zeiss)公司Axio Lab.A1 | 128000元 | 2 | 拍打式均质器 | 1台 | 法国interscience公司BagMixer 400 CC | 21200元 | 3 | 全自动正压固相萃取仪 | 1台 | 睿科仪器(厦门)有限公司Fotector-02HT | 132000元 | 4 | 自动液液萃取仪 | 1台 | 济南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STC-302B | 50000元 | 5 | 高效切割式研磨仪 | 1台 | 北京格瑞德曼仪器设备有限公司CM100M1 | 48800元 |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 陈国烽、陈建荣、陈孟冲、林豪杰、毛小青 七、中标公告期限: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8日 八、采购文件:登录余姚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121.196.209.13:8090/index自行下载。 九、其他事项 1.各参加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3.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5700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857178 联系地址:宁波市余姚市北环西路12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 联系电话:0574-22220135 联系地址:余姚市白云商贸中心57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