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童病区3、4F重症室及负一楼通风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12018000196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游天、胡强,0831-2339389、2200151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北大街9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1-8253680 |
| 项目联系人 | 李游天、胡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07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5-04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5-07 09: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4-13 17:48 |
| 总中标金额(元) | 1658852.78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童病区3、4F重症室及负一楼通风设备;规格型号:专业施工;数量:1;单价:1658852.78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金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大源街104号4、6号2层;供应商联系方式:伍宗义;中标金额:1658852.78.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牟杨(评审组长)、游中炳、刘兵国、罗成章、王琴 (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牟杨(评审组长)、游中炳、刘兵国、罗成章、王琴 (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供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使用,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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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2a992f80162bdfdb3fc207a.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Q83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一、项目完成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项目履约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本结果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五、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六、收取标准: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22262元);七、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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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