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费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十楼修缮装饰改造及钢结构连廊装饰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十楼修缮装饰改造及钢结构连廊装饰改造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QDXDCGXM201800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 年 04 月 11日 四、开标日期:2018 年05月04日15点00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A | 费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十楼修缮装饰改造及钢结构连廊装饰改造工程 | 临沂源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0号上城国际B座1115室 | 475031.06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房燕、周长珍、王加清、陈丽君、李菱红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九、联系方 1.采购人: 费县人民法院 地 址: 费县建设东路 联系人: 王科长 联系方式: 0539-5790019 2.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城新区紫晶大厦 联系人:刘亚萍 联 系 方 式: 15963921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