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马尔康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马尔康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等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92018000062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滕德伟、龙泉,028-83381268、61375575转806、807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 采购人地址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198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7-2822205 |
| 项目联系人 | 滕德伟、龙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381268、61375575转806、807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07 09: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5-04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8-05-07 09: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4-12 16:18 |
| 总中标金额(元) | 572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马尔康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马尔康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马尔康市总体规划修编、马尔康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572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街11号;供应商联系方式:王涛;中标金额:572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珈玲(评标小组组长)、李世波、李斌、谢婷、李永贵(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李珈玲(评标小组组长)、李世波、李斌、谢婷、李永贵(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指导马尔康市建设;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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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2a995b70162b81d4ba51a36.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N78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30万元(其中马尔康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86万元、马尔康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59万元、马尔康市总体规划修编195万元、马尔康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290万元),财政局批复文件号:马尔财采监〔2018〕54号;二、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并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链接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xqlz/4028868762700d6e016274e7d18a07f2.html;三、监督部门:马尔康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7-2833913;四、本项目已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2日;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九、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0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主要中标内容:马尔康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马尔康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马尔康市总体规划修编、马尔康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计取(计算基础为采购预算),收取金额:52850(人民币),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十二、因系统录入字数限制项目名称显示不全,在此备注本项目全称:马尔康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马尔康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马尔康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马尔康市总体规划修编、马尔康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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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