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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李厝村沙母顶文体广场工程中(第一次)标公告5月8日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李厝村沙母顶文体广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SKST18-B04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ZSKST18-B048 项目名称:李厝村沙母顶文体广场工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4-871230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 0754-8712306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前依照招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754-8712306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8日 总中标金额:187.71526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东莞市太龙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6号盈锋商务中心3栋办公705、706号 | 187.715264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评审专家名单: 王文生(评标委员会主任)陈敏、杨少龙、黄建忠、吴志芬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 项目名称:李厝村沙母顶文体广场工程 2、 项目编号:GZSKST18-B048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东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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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广州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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