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102省道及泉王路路灯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102省道及泉王路路灯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CJZCS-2018036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7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5月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标段 | 项目内容 | 成交供应商 | 地 址 | 成交价格(元) | 1 |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102省道及泉王路路灯工程 | 山东宏达科技集团设备 安装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南路5399号A102 | 449100.00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和舜、赵伟、高磊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王村镇兴华路5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33-669802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8号博士楼4楼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533-6201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