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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下午发布)采购站电子产品一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5月8日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的委托,就“电子产品一批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814-181012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814-18101204 项目名称:电子产品一批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方式:0591-8775277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 采购单位地址: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助理,1390227873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 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牛先生;0591-8775277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8日 总中标金额:53.50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福建智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二期16#楼11层1113单元 | 53.506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642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 [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八折由中标人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林宪生、林继春、林锦纹、傅清祥、余朝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电子产品 规格型号:详见文件要求 数量:一批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来源:福建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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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福建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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