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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职(第二次)业病防治院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5月8日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 | | | | | | | |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Ⅰ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JLXD-2018-ZC-10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18/5/8 10:00:00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丽萍;刘松艳;李壮;李志满;邱枫; | 公示日期 | | | 采购人名称 |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建政路114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31-8585194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84326317 | | 评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5楼评标室 | | 发包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信息详见公告内容。 | | Ⅱ 公告内容 |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编号:JLXD-2018-ZC-102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公示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的委托,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XD-2018-ZC-102)以公开的方式招标,本次招标于2018年4月16日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2018年5月8日10时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室进行开标,随后在五楼评标室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如下单位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人。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西顺韬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三阳集乡三阳街138号 中标/成交金额:¥309,600.00 元人民币 数量:一批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邱枫、刘松艳、李志满、刘丽萍、李壮 。 公告期:2018年5月9日。 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建政路1141号 联系人姓名:邱老师 电话:0431-8585194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联系人姓名: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 本公告来源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222.168.39.125/JiLinZtb/infodetail/?infoid=f5c209b1-5106-4617-8e11-b5574dfdd5a0
来源:吉林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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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中标 资格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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