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与浙江政务网对接项目(一期)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08 |
|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与浙江政务网对接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ZFCG2018059G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与浙江政务网对接项目(一期)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4月1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5月08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 软件开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1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浙江易桥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708000.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87188320
中标供应商: 浙江易桥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镇明巷20号1208室
评委会名单:余国山、林连昶、徐国强、赵崇光、冯璐 |
| 六、采购文件: |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与浙江政务网对接项目(一期)_2018417155110.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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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187958 传真:87187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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