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诉(第二次)讼服务网平台建设项目的结果公告5月10日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诉讼服务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JCT5-201803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JCT5-2018035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网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赵海峰 联系方式:0571-850586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马塍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0571-8705427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诉讼服务网平台建设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海峰0571-850586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10日 总中标金额:84.6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 南京玄武区钟灵街50号 | 84.66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毛林斌,焦阳,王兆旭,傅伟杭,宋革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诉讼服务网平台建设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1.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来源:浙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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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南京 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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