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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大李(第二次)家桥河道环保改造、校车安全行驶道路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成交公告5月11日
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大李家桥河道环保改造、校车安全行驶道路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大李家桥河道环保改造、校车安全行驶道路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LC-2018-YT01-028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6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5月1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标段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大李家桥河道环保改造 | 莱州市春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匡郑徐家村 | 86000.00 | 2 | 校车安全行驶道路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 | 莱州市春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匡郑徐家村 | 76000.00 |
工 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工并验收完毕。 工程质量:达到相关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刘立民、杜文丽、曲云贵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莱州市沙河镇 联系人:赵德良 联系方式:0535-2827021 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天润房地产评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光州东街238号,市财政局对面房地产商务楼五楼 联系人:郑萌 联系方式:0535-2275050 传真:0535-2275050 邮箱:yttrzb@163.com 发布人:烟台天润房地产评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0日
来源:山东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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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中标 道路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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