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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2018年长春净月高新区路(中午公告)灯、信号灯维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5月14日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的委托,就“2018年长春净月高新区路灯、信号灯维护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GJZ2018J-JY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GJZ2018J-JY05 项目名称:2018年长春净月高新区路灯、信号灯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方式:0431-878212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科长吉林省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8J-JY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长春净月高新区路灯、信号灯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18年长春净月高新区路灯、信号灯维护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 采购预算:286.1716万元。 2.4 服务期: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4日,共计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7 付款方式:分三年支付,执行甲方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最终付款依据。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2014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 3.4 投标人必须通过自购或租赁方式拥有高空作业车(作业高度12米以上)至少一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1栋4单元1707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购高空作业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租赁高空作业车的租赁合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14时00分,地点:彩宇宾馆三楼3号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彩云街与南环城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1栋4单元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 话:0431-8782123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1栋4单元17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司伦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11日 总中标金额:286.08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预中标单位:长春新大陆市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86.0868万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乔淑梅、王玮、宁志刚、李春媛、高向荣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2018年长春净月高新区路灯、信号灯维护服务项目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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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中标 长春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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