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1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贵州黔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南段305号6号办公楼 | 从江县加勉乡加两村综合用房、从江县加勉乡污规村综合用房 | 1417900.00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