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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宣城(中午公告)市城管局4辆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5月14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宣城市城管局4辆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编号:XCS-CG-GK-2018-03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3日 开标日期:2018年5月1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 361 号 中标金额:3438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多功能抑尘车采购。 评审委员会名单:殷春前、李光伟、叶承六、潘科峰、李康 招标人名称: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63-2833132 招标机构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0563-2616609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0563-261660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宣城市城管局4辆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来源:安徽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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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多功能 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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