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202018000050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 |
| 代理机构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小姐,殷先生,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1,8808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采购人地址 | 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向阳街28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6-2832283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姐,殷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1,8808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14 14:30 |
| 项目包个数 | 2 |
| 开标时间 | 2018-05-08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5-11 14: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4-12 16:23 |
| 总中标金额(元) | 2104743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第二包:标准功能型食品快速检验车;规格型号: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TC5057XJC4;数量:1;单价:13260000元;服务要求:无.标的名称:第一包:基本功能型食品快速检验车;规格型号: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M18009;数量:1;单价:7787430元;服务要求:无.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第二包:四川民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52号迷你商住楼;供应商联系方式:曾毅;中标金额:13260000.供应商名称:第一包: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鹤壁市开发区渤海路281号;供应商联系方式:王先生;中标金额:778743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张明康、刘威、刘建磊(采购人代表)、高文翰、贾淑芳、刘礼超(组长)、周康(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张明康、刘威、刘建磊(采购人代表)、高文翰、贾淑芳、刘礼超(组长)、周康(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级食品检测车采购项目,详见附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无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C36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中标金额的0.8%收取。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招标代理服务费为:第一包6.2299万元,第二包:10.60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