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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朝阳区人(上午公告)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2018年南湖东园北社区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公告5月15日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2018年南湖东园北社区环境整治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CYX-2018-06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YX-2018-060 项目名称:2018年南湖东园北社区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联系人:赵蕾静 联系方式:010-6238659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昌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474287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数量:1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环境整治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5月 18 日至2018年7月16 日,共 60 日历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3865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总中标金额:99.300376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红坟 | 99.300376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代理协议 评审专家名单: 柳青云、丁一 、邱信蛟、李秀果、王迎邓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数量:1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环境整治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5月 18 日至2018年7月16 日,共 60 日历天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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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朝阳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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