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档案局电子文件统一管理平台和数字档案馆改造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17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档案局电子文件统一管理平台和数字档案馆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168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档案局电子文件统一管理平台和数字档案馆改造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4月2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5月17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档案局 | 软件开发 | 1 | 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68585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档案局/天安路999/13586800283
中标供应商: 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27号合生国贸中心7幢9楼
评委会名单:江宗森、朱立铭、吴旻霁、陈超、陈文翔 |
| 六、采购文件: | 2018-168G象山县档案局电子文件统一管理平台和数字档案馆改造采购_2018517163647.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5月18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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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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